機票火車票如何抵扣進項稅額?

[日期:2020-09-14]   來源:北京會計繼續(xù)教育網(wǎng)  作者:北京會計繼續(xù)教育網(wǎng)   閱讀:8264次[字體: ]

2019年4月1日開始,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,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。你知道應該如何計算嗎?

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的,暫按照以下規(guī)定確定進項稅額:

1.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(fā)票的,為發(fā)票上注明的稅額;

2.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,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:

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=(票價+燃油附加費)÷(1+9%)×9%

3.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,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:

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=票面金額÷(1+9%)×9%

4.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、水路等其他客票的,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:

公路、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=票面金額÷(1+3%)×3%

【拓展延伸】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:

1.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

2.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

3.農產品銷售發(fā)票或收購發(fā)票

4.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

5.增值稅電子普通發(fā)票

6.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、鐵路車票、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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