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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元,在外地的項目是否需要預繳增值稅

[日期:2021-05-21]   來源:北京會計繼續(xù)教育網  作者:北京會計繼續(xù)教育網   閱讀:1278次[字體: ]

【問題】

我公司是小規(guī)模納稅人,在外地有一個建筑項目,如果我公司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元,但在外地的建筑項目是否需要在外地預繳增值稅?

【答案】

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2021年第5號)規(guī)定,小規(guī)模納稅人發(fā)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,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(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,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)的,免征增值稅。按照現行規(guī)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(guī)模納稅人,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,當期無需預繳稅款。

因此,貴司在建筑服務預繳地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,則當期無需在當地預繳增值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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