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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繳兩稅時,是否需要補繳城市維護建設稅?

[日期:2021-10-14]   來源:北京會計繼續(xù)教育網(wǎng)  作者:北京會計繼續(xù)教育網(wǎng)   閱讀:1548次[字體: ]

 【問題】

補繳兩稅時,是否需要補繳城市維護建設稅?

【答案】

根據(jù)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6號)第五條第二款規(guī)定,采用委托代征、代扣代繳、代收代繳、預繳、補繳等方式繳納兩稅的,應當同時繳納城建稅。第八條規(guī)定,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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